网购食品店铺要进行登记,代加工食品安全委托方要负责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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安全与品质问题是悬在餐饮与食品行业的头上的“达摩克里斯之剑”,也是全社会关注的话题。12月1日,新修订的《食品安全法实施条例》(下称《条例》)正式施行,对公众关切的食品生产经营者主体责任和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问题、网络食品交易问题、提高消费者食品安全科学素养等方面都提出了新的要求。
网购不再是三无保护地带
在网购平台上,一些三无店铺隔着网络销售三无产品,如今年315晚会上被点名的三无辣条在网络店铺售卖;如今视频网站也成了购物平台,三无产品问题也很严重,且维权不易,如今年5月,一篇关于抖音卖烤虾欺骗消费者的文章在网络刷屏,作者称高价购买的烤大虾不仅是三无产品,且发出刺鼻腥味,与宣传不符,更令人气愤的是,还难以找到订单页面进行维权。
随着网购模式不断下沉,越来越多小城市、村镇的消费者加入网购行列,网络交易第三方平台的食品安全责任也更大。对此,《条例》规定,网络食品交易第三方平台提供者应当妥善保存入网食品经营者的登记信息和交易信息,以备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部门开展食品安全监督检查、食品安全案件调查处理、食品安全事故处置工作使用。未来,三无店铺和三无食品在网购平台的生存将越来越小,消费者维权也能落实到真正的负责企业和负责人。
食品代加工模式不再“背锅”
食品企业采用代加工模式,可在短时间内规模迅速扩大,但在这种只做“搬运工”的生产模式下,企业对产品安全和品质的把控力变弱,且不同程度地存在食品安全责任落实不到位的现象。特别在近年来市场快速增长的休闲零食行业,代加工模式下食品安全问题频频出现。如5月,良品铺子被投诉在香酥大麻花中吃出金属条,产品为贴牌企业生产;11月,同样采用代加工生产模式的三只松鼠被曝出足迹面包包装内有苍蝇,客服表示赔偿300元,三只松鼠却无官方解释和回应;国家食药监总局曾发布三只松鼠开心果霉菌超标的消息,黑猫投诉、聚投诉平台上也上百条涉及三只松鼠食品含异物、发霉等问题的投诉。在百草味零食大礼包的包装袋上,记者发现受委托生产商跨越南北,包括浙江杭州、河南郑州、湖北孝感等地,多方代加工使品控风险更高。
对于代加工模式下食品安全问题的责任认定,国家市场监督管理总局副局长孙梅君称,委托生产食品不能一托了之,必须对委托生产的食品负责。《条例》规定食品生产经营者委托生产食品的,应当委托取得食品生产许可的生产者生产,并对其生产行为进行监督,对委托生产的食品安全负责;同时,受托方应当依照法律、法规、食品安全标准以及合同约定进行生产,对生产行为负责,并接受委托方的监督。明确并强化食品委托生产过程中委托方和受托方的法律责任,减少了委托生产模式下出现食品安全问题双方推诿的可能。
传播食品安全谣言将受重罚
西瓜被艾滋病人注射血液,紫菜由塑料制成,海绵能做成肉松,避孕药使黄瓜保鲜……食品安全领域谣言多,背后是辟谣艰难,被中伤的产品滞销、农民血本无归的消息见诸报端。
在新修订的《条例》中,食品安全知识也被纳入国民素质教育内容范畴,要求各方普及食品安全科学常识和法律知识,提高全社会的食品安全意识;同时,强化对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的惩戒,违反《条例》有关规定,编造、散布虚假食品安全信息,涉嫌构成违反治安管理行为的单位或个人,县级以上人民政府食品安全监督管理等部门可将相关情况通报同级公安机关。
对此,金华某火腿厂家有关负责人坦言,十多年前火腿行业曾因为涂抹敌敌畏防苍蝇、蚊子等昆虫而产生危机。近年随着生产设备升级,一些工厂实现室内生产,人工控制车间的温度和湿度使火腿富有风味,已摆脱室外生产防虫的问题;在防腐上也采用贴体包装技术,阻隔细菌和空气,让火腿在真空环境中保持口感。但有关农药浸泡火腿的消息时不时仍出现在朋友圈和聊天群中,导致部分消费者对食用火腿较为警惕。该负责人表示,新的规定既提升消费者食品安全知识,也对谣言散播者给予惩罚,消费者也能更理性对待食品安全谣言,更安心消费。
(责编:毕磊、孙红丽)